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既需要不断厚植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也需要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宪法作出重要论述,对做好宪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这对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作出深刻总结,指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73年前,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两个务必”:“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73年后,在党的二十大上,习主席郑重提出“三个务必”:“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空洞抽象的概念,也不是高不可攀的目标,其贯穿于治国理政和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各方面,需要我们天天面对、处处回答、时时检验。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做到“五个牢牢把握”,其中之一就是“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一重要论断,以大历史观为指导,将新时代置于更长的历史距离、更宽的历史视野加以审视,综合把握十年伟大变革所具有的全方位深远意义,对于增强全党全国人民的历史自信和战略定力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十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