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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委员会工作须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访问次数: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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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医学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由于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现对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伦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金志春

副主任委员:  孙国强   周小勤

员(排名不分先后):

   吴绪峰   夏世文 王     谢文汉      徐晓军  郑文清  汪咏华  雷新云   黄自明          

书:马全富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教部。

    伦理委员会任期三年,自发文之日算起。

    伦理委员会办公电话:87169280  87169027

 

 

○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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