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工资代发银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FY2022-F027),原资格条件为:
1、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合法经营各种银行业务,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4、每家同名银行只能由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且必须在武汉市注册(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6.具有湖北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资格(提供协议等证明材料)。
现将资格条件变更为:
1、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合法经营各种银行业务,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具有较强的风险防控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需提供承诺书);
4、每家同名银行只能由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且必须在武汉市注册(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